合规是企业的立身之本,是企业做大做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为帮助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防范涉税风险,筑牢合规经营根基,福建省税务局组织编写了《福建省民营企业涉税合规自查手册》。
接下来,本栏目将以手册为主体,以专题文章为主要形式,聚焦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系统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主要税费种合规要点,并逐项列明风险提示、自查要点、政策依据等内容,为企业提供可对照、可操作的合规指南。
今日推送内容为“企业所得税”专题,一起来学习吧!
一、加计扣除的残疾人工资金额错误包含社会保险费、福利费等
风险提示:根据文件规定,工资薪金总额不包括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工资薪金是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可能存在加计扣除的残疾人工资金额错误包含社会保险费、福利费等风险。
合规自查:查看残疾人证明、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核实是否为残疾人缴纳社会保险;结合残疾人工资支付明细,复核加计扣除基数是否准确,是否存在将不符合规定的费用加计扣除的情况。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
二、专用设备转让、出租未按规定补缴税款
风险提示:购置并实际投入使用、已开始享受税收优惠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从购置之日起5个纳税年度内转让、出租的,应在该专用设备停止使用当月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能存在未在该专用设备停止使用当月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的风险。
合规自查:查看“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清理” “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外收入”等科目明细及固定资产卡片,核实是否有在购置5年内将专用设备转让、出租的情况;查看专用设备购置的合同、清单、发票、《税额抵免优惠明细表》等材料,核实享受税收抵免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明细,在购置5年内转让、出租的,是否已停止享受优惠并补缴已抵免企业所得税税款。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条;《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8 号)第五条。
来源:福建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