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研究
综合
公积金提取规则有变化,11月1日起这些地方按新规执行!
发布时间:2025-11-04   来源:税台 
免责申明:本站自编内容版权所有,不得转载;部分内容转载自报刊或网络,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相关方请通知我们(tfcj@tfcjtax.com,051086859269),我们将及时处理!本网站登载的财税法规政策请以官方发布的为准;本网站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之目的,所有文章内容与观点并不代表本站观点、立场,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合规性负责!如用于实务操作等等其他任何目的,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法律责任与本站无关!

 

1

 

广东深圳

公积金租房100%提取10月31日截止!

深圳的小伙伴注意啦!公积金租房100%提取将于10月31日截止。
一、租房100%提取时间

2023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期间,提取该期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以按照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100%或实际月租金提取。

不是该时间段缴纳的公积金,只能提取申请当月缴纳公积金的65%。

图片

二、租房提取额度标准怎么确定?

1.无房职工可按月应缴存额100%提取

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未在本市拥有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职工申请办理租房提取业务的,每月最高可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提取。

2.多子女家庭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

二孩及以上且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家庭,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未在本市拥有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办理租房提取业务的,在市住房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提供租房合同、租房发票后,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不受月应缴存额限制。

3.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职工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

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办理租房提取业务的,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不受月应缴存额限制。

三、具体能提取多少钱?

2023年11月起,政策实施,目前截止时间是2025年10月31日,合计月份是24个月。

每月缴存额x100%x可提取月份=可提取的金额

 

 

??举个例子:

假设公司缴存400元,个人缴存400元,缴存额就是800元。按公式计算就是800×100%×24个月=19200(元)。

 

注意:如果是多子女家庭,是可以按照实际租金提取公积金的,比如租房合同上明确租金为3000元,公积金账户内余额要5000元,则按照规定,可预约线下网点提交资料按实际月租金进行提取,剩余未提取的金额将继续保留在公积金账户内。

 
 
 

2

 

四川成都

成渝人才互认,可按实际房租提取

10月15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有关事项:
图片

一、支持范围

“天府英才卡”A卡持卡人,符合《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并经认定的A、B、C、D类人才(以下简称成都人才)。为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持“渝才荟”A、B、C、D人才码或新重庆人才卡A、B、C、D类人才(以下简称重庆人才)纳入支持范围。

二、具体措施

(一)提高最高贷款额度。成都人才和重庆人才购买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或再交易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单、双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对应提高至4倍。

(二)加大租房支持力度。成都人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或因工作等原因外派至重庆,且本人及配偶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3

 

呼和浩特

支持用于提前还清住房贷款

10月15日,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支持提取公积金用于提前还清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通知》。
图片

通知明确:

支持缴存职工提取公积金用于提前还清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将“先还清后提取”优化为“先提取后还清”模式,即:缴存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提前还清本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的个人住房商业银行贷款,提取金额划转至相应商业银行还贷专户,提取人或多个提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合计余额不得少于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余额。

4

 

江苏南通

已故职工公积金提取规定有变

10月9日,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职工死亡提取公积金政策的通知。
图片

一、申请提取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或受遗赠文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免于提供继承文件:

1.账户余额不超过5万元且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下同)申请提取的;

2.第一顺序继承人申请将提取金额转账至已故职工本人银行卡的。

二、第一顺序继承人申请提取时,已故职工有配偶的,由其配偶办理;无配偶的,由其子女或父母办理。

三、申请提取所需提供材料: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身份证;死亡证明或者户口注销证明材料;关系证明材料;继承或受遗赠文件。

 

扫一扫,打开该文章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