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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店铺,累计销售额超过10万元,必须要升级为企业店铺吗?
发布时间:2025-11-04   来源:郝守勇税库 作者:郝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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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

请问,个人店铺,累计销售额超过10万元,必须要升级为企业店铺吗?

答复:

是的。个人从事网络交易活动,年交易额累计超过10万元的,是需要升级为企业店铺的,比如成立为个体或者公司等需要自己来确定。

参考:

1、《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个人从事网络交易活动,年交易额累计不超过10万元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条的规定不需要进行登记。同一经营者在同一平台或者不同平台开设多家网店的,各网店交易额合并计算。个人从事的零星小额交易须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

注意:以下四种自然人网店不需要办理经营主体登记

1) 通过网络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个人 ;

2) 通过网络销售家庭手工业产品的个人 ;

3) 通过网络从事保洁 、洗涤 、缝纫 、理发 、搬家 、配 制 钥 匙 、管 道 疏 通 、家 电 家 具 修 理 修 配 等 依 法 无 须 取 得 许 可 的便民劳务活动的个人 ;

4) 从事网络交易活动 ,年交易额累计不超过 10万元的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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