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墨子老师,您好!我们公司这个月购买了一套设备,设备的价款是480万元,但运费和装卸费花了5万,安装费花了20万元。请问该设备能否享受一次性扣除的政策?
答:感谢您的提问!根据财税【2018】54号及财政部、税务总局2023年第37号公告规定,企业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再根据总局2018年第46号公告第一条规定,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确定单位价值,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确定单位价值。
综上所述,贵公司购入的这套设备单位价值应包括设备价款、运费、装卸费、安装费等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所有支出。所以,该设备单价已超过500万元不能享受一次性扣除的企业所得税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