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资产划转属于资产重组吗?税务上存在哪些优惠政策?
答复:
资产划转属于资产重组之一。资产重组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以外发生的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包括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等。就业务实质而言,资产划转属于企业重组的一种特殊形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企业重组业务,是指《通知》第一条所规定的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等各类重组。
一、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财税〔2016〕36号 附件2(二)不征收增值税项目5.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
二、土地增值税
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对其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1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四、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对其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三、契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9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 六、资产划转 母公司以土地、房屋权属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视同划转,免征契税。
四、印花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有关印花税政策的公告,对同一投资主体内部划转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股权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五、企业所得税
财税〔2014〕109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三、关于股权、资产划转
对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以及受同一或相同多家居民企业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按账面净值划转股权或资产,凡具有合理商业目的、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股权或资产划转后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被划转股权或资产原来实质性经营活动,且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未在会计上确认损益的,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
1、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不确认所得。
2、划入方企业取得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以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原账面净值确定。
3、划入方企业取得的被划转资产,应按其原账面净值计算折旧扣除。
具体操作方法,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产(股权)划转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