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墨子老师,您好!我们企业在2021年购入的一台设备是用于车间生产使用的,现在退下来用在企业的职工食堂。这台设备当时是享受了一次性扣除的,那现在改变用途了,这个已扣除的折旧需不需要进行调整?
答:感谢您的提问!根据财税【2018】54号及财政部、税务总局2023年第37号公告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所以,贵企业如果在投入使用时已按企业所得税规定作为一次性扣除,现在改变用途不需要再作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