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注意: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符合规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下图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计税公式: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申报步骤: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计算纳税的,申报时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中选择综合所得申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模块进行申报。
单位预扣预缴时操作步骤:
1.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选择税款所属月份,进入综合所得申报;
2.所得项目名称点击“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或点击其右侧的“填写”进入填报界面,通过“添加”或“导入”的方式填写员工基础信息及全年一次性奖金金额;
3.填写完成后返回申报界面,点击“税款计算”,“税款计算”界面双击其中一条数据,可以查看该行人员具体的计税项,包括当期各类明细数据和年内累计数据。明细查看页面,只允许查看数据,不允许修改。
4.申报表填写、税款计算完成后,点击【申报表报送】进入报表申报界面。
全年一次性奖金申报表需和本单位同税款所属期工资薪金等所得的申报表一并发送。若本税款属期已进行过申报,还需要申报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需要更正申报,待全年一次性奖金填写完毕后,再一并发送申报。
即,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如选择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则该笔奖金将与当年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汇总计算,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详见下表),计算最终应纳税额。

计税公式:
应纳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申报步骤: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申报时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中选择综合所得申报——正常工资薪金所得模块进行申报。
全年一次性奖金在哪个年度发放就属于哪个年度。比如:某单位要发放2025年的年终奖,如果2025年12月发放则属于2025年度的收入,如果2026年1月发放则属于2026年度的收入。
单位应在全年一次性奖金发放次月履行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义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第三条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包括工作未满一年的职工),按年度奖金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参考案例】
情况一:全年一次性奖金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计算纳税个人所得税
小张2023年全年工资12万元,年底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6万元,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方法。假设可享受三险一金、赡养老人等扣除共5万元。那么小张2023年全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是多少?
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60000÷12=5000元
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
60000×10%—210=5790元
工资部分应纳税额:
(120000-60000-50000)×3%=300元
2023年全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5790+300=6090元
情况二:全年一次性奖金选择兼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个人所得税
小张2023年全年工资12万元,年底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6万元,选择并入综合所得合并计税方法。假设可享受三险一金、赡养老人等扣除共5万元。那么小张2023年全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是多少?
2023年全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120000+60000-60000-50000)×10%-2520=4480元
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
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现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公告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三、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附件: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8月18日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28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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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本文件第二条自2019年1月1日起废止。 2.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规定,本文件第六条自2019年1月1日起废止。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了合理解决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征税问题,经研究,现就调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办法通知如下:
一、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二、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四、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执行。
五、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对无住所个人取得本通知第五条所述的各种名目奖金,如果该个人当月在我国境内没有纳税义务,或者该个人由于出入境原因导致当月在我国工作时间不满一个月的,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我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83号)计算纳税。
七、本通知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0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经营者试行年薪制后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6〕107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