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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
19u90sdxtgyf2
全文有效
2025-12-31
2025-12-31
59w5nbnqavr8
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做好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工作的通知
商办流通函2025年第469号  发布时间:2025-12-3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邮政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更好发挥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在惠民生与促消费方面的积极作用,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745号)要求,现就做好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享受补贴品类、范围和标准

2026年1月1日起,按照全国统一的品类和标准,对个人消费者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热水器、电脑6类家电产品,以及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的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4类数码和智能产品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上述产品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其中,家电产品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数码和智能产品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

二、支持实体零售发展

各地要做好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工作组织实施,充分发挥不同销售渠道优势,统筹用好线上线下两个渠道实施补贴政策,加强对政策参与经营主体的工作指导和技术支撑,鼓励线下门店打造多元化消费场景,深挖品牌专卖店、专业店等实体零售潜力,进一步支持线下实体发展,增强周边消费带动作用。

三、保障农村居民享受补贴政策

各地要通过增加农村地区线下经营主体、引导线上渠道向农村地区倾斜等方式,保障好农村地区居民特别是偏远地区农村居民参与补贴政策,提高农村地区消费便利度。通过线上渠道参与补贴的平台主体,须切实保障农村地区居民线上补贴消费需求。支持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乡镇商贸中心等县域商业多元主体参与补贴政策。鼓励大型商超、品牌专卖店、专业店等下沉农村市场的经营主体,采取流动“大篷车”下乡、农村市集、现场展销等方式将服务网络延伸至农村偏远地区。

四、优化政策实施方式

各地要及时公布、适时补充并动态调整政策参与经营主体名单,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取消活动参与资格。在2024年、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间被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近2年内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经营主体,不得参与2026年补贴政策。补贴资格申领人、付款人、收货人须保持一致,支持移动支付、银行卡、现金等多元化支付方式,保障消费者自主支付选择权。对于发生退货情形的,已核销的补贴资格应及时恢复并解除绑定;对于已领取补贴资格并在线上平台绑定的,在未使用情况下,消费者可自愿解绑后重新更换其他使用渠道,线上平台不得无故锁定补贴资格。

五、规范补贴产品销售

各地要督促政策参与经营主体遵循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原则,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政策参与经营主体须做好补贴产品销售价格备案,公开承诺最终销售价格不高于备案价格,并在经营场所、网页或App等显著位置逐项标明每款产品初始销售价格、商家优惠让利金额、可享受补贴资金数额和最终销售价格。政策参与经营主体不得“先涨价后补贴”,不得强制捆绑销售非补贴产品或增值服务,须严格执行商品交易发票制度,向消费者开具正规实名发票,发票抬头所载明消费者姓名须与补贴资格申领人保持一致。单张发票只能对应单件补贴商品,并列明补贴产品初始销售价格、享受补贴资金数额、实际支付金额等必要信息。

六、加快资金审核拨付

各地要科学制定补贴资金使用及兑付计划,按月均衡使用,并做好月内每周和跨月、跨季度之间的平稳衔接。在省级层面加强统筹,对经营主体申请参与补贴政策、资金兑付等具体事项,提出统一明确的材料清单、申请方式、办理流程、审核程序等要求。在做好风险防控前提下,可结合当地实际,采用预拨部分资金、滚动拨付资金等方式,简化资金审核流程,加快拨付进度,减轻政策参与经营主体垫资压力,确保符合条件的补贴资金及时全部完成兑付。

七、加强数字化监测预警

各地要加强补贴产品必要信息采集,健全补贴产品备案价格库、产品序列号(S/N码)库、国际移动设备识别码(IMEI码)库等信息库,与中央平台进行补贴资格、备案价格、资金核销等各环节信息交叉核验和比对印证,确保消费者身份信息真实性与交易信息真实性,做到每笔交易闭环可溯。用好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加强对虚假交易、一机多卖、退货不退补、非营业时间交易等异常订单监测预警和及时有效拦截。构建违规信息库,全链条共享违规账号、异常收货模式、违规设备ID等信息,增强各环节风险防范能力。

八、经营主体规范参与补贴政策

政策参与经营主体要诚信守法、规范经营,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及时向省级平台上传补贴产品数据,不得无故停止、延期报送、采用离线数据包报送或间歇性大量补传数据,以确保补贴数据归集的连续性、稳定性和规律性。不得非法使用、泄露或篡改消费者收货地址、联系方式、App账号或其他个人信息。不得虚构订单、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低价高开、拆分发票等,不得冒用政府补贴名义进行虚假宣传。

九、加强物流寄递配送管理

为防止不法分子规避补贴产品信息核验,各地要督促寄递企业加强补贴产品配送环节管理,做好异常收货地址管控,重点监测同一收货地址短期内大量接收补贴产品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寄递企业应加强配送人员工作提醒和教育管理,及时做好收货信息核实采集,切实防范虚假签收等行为。

十、完善废旧家电回收体系

各地要用好现有资金渠道,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政策参与经营主体须具备废旧家电回收能力,兼顾家电产品售新与收旧,主动提供送新收旧一站式服务。鼓励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对消费者购新并交旧给予适当优惠。立足百姓实际需求,因地制宜发展“两网融合”“互联网+回收”“以车代库”等废旧家电回收模式。

十一、强化监督管理

各地要加强部门协同,形成监督合力,建立补贴资金使用核销监测调度机制。对于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地区,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发函提醒、当面约谈等措施,督促做好整改落实。对存在补贴资金管理安全风险、突破补贴政策品类及标准规定、违反补贴数据上传要求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的政策参与经营主体,各地应第一时间进行约谈,暂停政策参与资格,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取消政策参与资格并公开通报,追缴已发放补贴资金。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及补贴政策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对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打击力度,及时将相关案件线索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等行为。引导家电、手机等品牌企业健全合理的价格体系,防止出现“内卷式”竞争,构建健康可持续的产业生态。

十二、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要广泛宣传补贴政策,丰富消费促进活动形式,提高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政策参与经营主体信贷支持力度,多渠道、多方式提供金融服务。依托本地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官方网站、信访等平台和窗口,建立并畅通反映问题与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核查并回应社会关切,做好补贴政策答疑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可实行有奖举报,主动征集套补骗补、价格欺诈、违反政策规定等各类违法违规线索,鼓励全社会共同监督补贴政策实施情况。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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