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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高水平对外开放,离不开公平有序的良好营商环境作为支撑,这就需要检察机关主动对接口岸建设需求,以精准有力的司法保障护航开放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检察院检察官走访外贸企业了解法治需求。
出口退税是国际通行做法,能够有效帮助企业降本增效、公平参与国际竞争,为稳外贸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一些不法分子竟将主意打到了这项政策上。
尽管存在真实的货物出口业务,也存在海关报关单,但真正出口货物的企业,并非向海关报关和申报退税的企业。2020年12月至2022年4月,在鄂尔多斯综合保税区注册成立的3家外贸企业,竟通过“买单”“配票”等方式,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项3457万余元。
所谓“买单”,是指涉案企业在没有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向他人购买货物出口单证信息,伪造购销合同、交易资金往来凭证;“配票”是由其他工厂为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应该从货物流、票据流、资金流三方面调取证据。”为有力指控犯罪,2023年4月,伊金霍洛旗检察院适时介入该案,引导公安机关调取证据,同时建议以大额票据流作为侦查重点和案件突破点,通过海运提单找到货代公司,确定真实货主。
据了解,该案涉案人员10人,上述3家外贸企业除专门被用以骗取出口退税外,还假报出口资料,申请出口贸易地方政府专项补贴,骗取资金51万余元。
2023年11月,伊金霍洛旗检察院以骗取出口退税罪对肖某某等4人,以骗取出口退税罪、诈骗罪对黄某等5人提起公诉,王某另案处理。今年10月,二审法院依法对骗取出口退税罪的3名主犯判处七年以上不等有期徒刑和100万元以上不等罚金;对其他6人均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各并处罚金。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联副主席温殿龙表示,工商联将携手检察机关共同助力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提质增效。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获悉,2023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办理涉外民事监督案件32件,其中案件当事人涉外国人5件、涉外资企业6件、涉进出口贸易企业16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