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墨子老师,您好!我们公司今年代理了一套产品,我们拿产品的时候先按产品的标价先预付资金,等销售完以后再与对方进行结算,对方按标价的一定比例给我们佣金。请问我们取得这个佣金受企业所得税5%的扣除比例限制吗?
答:感谢您的提问!代购或代销业务所代理货物的风险报酬是不能转移至代理方的。判断您所谓的“佣金”是否为代销业务的佣金主要看该代理货物的风险报酬在代理的过程中是否转移,如果货物的风险报酬已发生转移,则贵公司取得的“代理佣金”实为“销售返利”应冲减原来支付的对价,以冲减后的销售额作为企业所得税收入。如果风险报酬未发生转移,则应取得对方开具的佣金发票作为企业所得税扣除凭证,并以佣金的扣除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