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中,哪些人员的人工费用可以归集?
该问题包括人员范围与费用范围两个维度。
(一)人员范围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
研究人员是指主要从事研究开发项目的专业人员;技术人员是指具有工程技术、自然科学和生命科学中一个或一个以上领域的技术知识和经验,在研究人员指导下参与研发工作的人员;辅助人员是指参与研究开发活动的技工。外聘研发人员是指与本企业或劳务派遣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合同)和临时聘用的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
(二)费用范围
1、人工费用
人工费用,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工资薪金包括按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对研发人员股权激励的支出。
上述人工费用可以据实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即没有比例限制。
2、其他费用
指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其中属于人工费用包括职工福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
此类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