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税友大家好,欢迎来到老戴讲税的时间!
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正式实施以后,相信各位税友对“在境内消费”这个概念,会有很大的疑问。尤其是实施条例中,关于服务、 在境内消费而列举的情形中,第一项就是“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在境外现场消费的服务除外”,这个在境外现场消费的服务除外,这个现场消费就很难把握。为啥这么说呢,老戴最近在税总官网看到了这样一个留言咨询的问题,大家觉得答案是什么呢?
问题是税友向浙江铁军咨询的,问题如下:
小米汽车想了解电动车的美国消费市场现状及发展趋势,给境外的咨询机构支付服务费,境外咨询机构出具的咨询报告。消费这个咨询报告属于境内消费?境外消费?
浙江铁军的回复:
浙江12366中心答复:
您好:由于您所提交的问题需作进一步沟通确认,但您留下的电话无法联系到您,难以准确答复您的问题,您可以直接拨打0571-12366进行咨询。
大家看到了,浙江铁军也无法判断,也许是这个问题的具体细节没说清楚吧。
但是,税友们觉得,问题所述的情形,是属于在境外消费的服务还是在境内消费的服务呢?
老戴认为目前来说,在进一步明确的配套政策尚未出台,以及权威部门还未有明确的口径时,确实难以判断是境外消费还是境内消费。
我们看看实施条例的完整规定。
第四条 增值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称服务、无形资产在境内消费,是指下列情形:
(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在境外现场消费的服务除外;
(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服务、无形资产与境内的货物、不动产、自然资源直接相关;
(三)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其实从上述规定,我们看到,境外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服务、无形资产,如果购买方在境内或者所销售的服务、无形资产与境内的货物、不动产、自然资源直接相关,则属于在服务、无形资产在境内消费,境内购买方在境外现场消费的服务除外。
上述问题描述的情形,显然就是境外方向境内购买方销售咨询服务,而且我们看到,该服务是有关电动车在美国的消费市场现状及发展趋势,因此,与境内的货物、不动产、自然资源并不直接相关,所以,要确认其是否属于在境内消费,主要看该服务,境内的购买方是否在境外现场消费。
那么问题来了,咨询服务能否现场消费呢?
1.咨询服务不可以现场消费
因为咨询服务交付的结果,并不仅仅在交付现场会让消费者直接受益,在交付以后的一段时间内,也会让消费者持续受益的,那么,问题描述的情形,就属于在境内消费了。
2.咨询服务可以现场消费
那么我们就得给一个咨询服务的消费现场的标准,是交付咨询成果的所在地属于消费现场,还是咨询服务提供方自身的所在地属于消费现场,还是购买者所在地属于消费现场呢?这都影响着问题描述的该项咨询服务,其究竟是在境内消费还是在境外消费。
老戴个人认为,咨询服务并没有现场消费的概念,所以该项服务,应该属于在境内消费,需要缴纳境内增值税的。当然了,这仅仅是老戴的个人观点,大家无需抬杠,杠就是你对,杠就是你赢哈。
那么,各位税友认为,问题描述的咨询服务,究竟是在境内消费还是在境外消费呢?
好了,本期的分享就到这里,老戴讲税,不是靠吹,拜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