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我公司的员工在使用公司电脑的时候损坏了电脑,公司收到员工的赔偿,是否需要给员工开具发票?
答复:
情形一、若是电脑完全损坏,仅仅是收到了一笔赔偿金,由于赔偿金不属于增值税应税交易,不需要开具发票给员工。
情形二:若是双方达成的是买卖合同,将损坏的电脑卖给员工,这就属于增值税应税交易,需要开具发票给员工。按照销售货物适用13%增值税。
注意:
一般纳税人只有销售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如用于免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的固定资产),可以适用简易计税。
总结:
1、若是没有抵扣增值税,而且未抵扣的原因是你公司自身原因没有抵扣,需要按照13%开票缴纳增值税。对于税法允许抵扣但因纳税人自身原因造成未能实际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得享受增值税简易征收。
2、若是没有抵扣增值税,原因是系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进项税、且企业未抵扣的比如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或者取得该项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允许选择简易计税征收增值税,允许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