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过程中,税务机关会提前通知纳税人吗?
解答:
一、一般情况:会提前通知
依据《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号)第十五条:
检查前,稽查局应当告知被查对象检查时间、需要准备的资料等。
通常会提前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明确检查期间、范围、要求准备的资料。
二、例外情况:不提前通知(突击检查)
预先通知有碍检查的除外,主要包括:
被举报有税收违法行为;
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你有税收违法行为;
通知后可能导致转移、隐匿、销毁证据,或相关人员逃避检查。
三、无论是否提前通知,都必须出示证件
检查人员必须:2人以上、持执法资格;
出示税务检查证:
出示/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
未出示的,你有权拒绝检查。
四、总结
日常随机抽查、专项检查:一般提前通知;
举报、高风险、涉嫌虚开/逃税:多为突击检查,不提前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