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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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是什么?符合什么条件需要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应留存备查什么资料?
发布时间:2026-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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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答:(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二)增值税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增值税法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以下两类情形外,应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1)不经常发生应税交易且主要业务不属于应税交易范围的非企业单位,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以下简称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自然人。

其他应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情形,按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纳税人应将本公告规定涉及的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具体来看,纳税人按照《公告》第二条规定主动办理登记,应将会计核算健全说明等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纳税人符合《公告》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偶然发生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应将销售发票或其他能够证明应税交易属于偶然发生的有关材料留存备查;纳税人按照《公告》第四条第二款、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办理选择或者退出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应将有关身份信息、经营情况等有关材料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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