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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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使用单位发放或者他人赠送的超市购物卡购买商品,是否可以开具购物发票?
发布时间:2026-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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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此情形的购物卡属于预付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第53号)相关规定,售卡人在销售预付卡时取得的资金,不缴纳增值税,可以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持卡人在超市商户使用购物卡进行消费时,销售方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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