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抵工程款协议书
甲方: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某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鉴于:
甲乙双方于【 】年【 】月签订了《建筑工程合同》(合同编号: ),合同中约定乙方作为 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截至【 】年【 】月【】日,在该项目乙方享有应收甲方工程款债权¥ 元(大写: )
基于上述工程合同,截至【 】年【】月【 】日,乙方享有应收甲方工程款债权共计¥ 元(大写: )。
一、甲方为解决债务问题,经与乙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以商品房抵工程款,抵偿方式为:委托乙方指定的购买人全额付款购买贵公司开发建设的
项目 号房共 套的购房款,直接支付给乙方,以全额抵消乙方享有应收甲方工程款债权。
甲乙双方经充分沟通协商,为简化程序,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1、乙方指定购买贵公司开发的 项目的物业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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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房号 |
面积(㎡) |
单价(元) |
房屋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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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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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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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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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元(大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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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乙方选定的 套房屋简称“标的物业”。
2、甲方确认“标的物业”的购房款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甲方委托购房者将上述购房款支付给乙方,甲方自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直接支付给乙方。该购房款用以抵扣 项目中甲方尚未支付给乙方的部分工程款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详见《委托付款函》)。
3、乙方指定的购房人与甲方签订正式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乙方收到甲方委托购房者支付的购房款后【 】日内,乙方向甲方出具收到乙方指定购房者支付房屋购房款的收据,甲方向购房者开具购房款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4、 甲方与乙方指定的购房人签订正式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由乙方向甲方出具“以房抵工程款”的工程款人民币¥ 元(大写: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 甲房为乙方指定购房人办理完成标的物业《商品房买卖合同》等相关手续并由乙方向甲方出具购房款收据之日起,甲、乙双方对应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未能抵消或抵消范围之外乙方享有的其他债权共计人民¥ 元(大写: )仍按照甲、乙双方原签订的相关合同及工程决算文件继续履行。
6、甲方负责协调房地产办理标的房屋合同签订及权证办理事宜 。
若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书第一条第2款约定及时委托购房者支付标的房屋价款或未能在本协议书第一条第3款约定的时间范围内,与乙方指定的 位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完成权属登记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乙方有权随时单方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书。
乙方通知解除本协议书的,甲乙双方之间对应债权债务不发生抵消,乙方有权继续按照双方签订的原工程合同向甲方索要未抵消部分的工程款。
二、甲方保证对所标的物业拥有所有权,房屋产权无任何争议,本协议书中所列标的物业上无任何抵押,不存在法律法规中的权利瑕疵。
三、乙方在指定购房人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提供具体指定的项目销售选房确认单及信息,并加盖乙方公章予以确认。本协议有关购买物业涉及的具体权利义务未尽事宜以甲方与乙方指定的购房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确定。
四、甲方“以房抵工程款”的“抵顶工程款项”仅限于购房款,不含购房所产生的交易契税、住房维修基金、办证费用,装修款等各项税费,上述费用接房时由乙方指定的购房人自行承担。
五、本协议书签订后【30】天内,因任何原因导致本协议书下乙方指定购房人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乙方有权就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屋总价款向甲方继续按照原工程合同的约定进行追索。因乙方或乙方指定购房人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签订(网签),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购房款的1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由甲方从应付乙方的工程债权中直接扣除。
六、甲方在提供《委托付款函》且乙方指定购房人与 甲方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后,乙方提供甲方对剩余部分欠付工程款¥ 元增值税发票后,甲方于【 】天内通过现金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若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本条款内约定金额的,乙方有权继续按照双方签订的原合同向甲方索要未抵消部分的工程款。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如在履行中各方产生纠纷,可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 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八、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为双方的真实意愿,协议一式贰份,各方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1. 委托付款函
2.工程抵款购房确认函
3.《 合同》(合同编号: )
(本页无正文,为《以房抵工程款协议书》签字页)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经办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经办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