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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官方口径:全年一次性奖金拆分问题
发布时间:2026-03-10   来源:东方税语 作者:赵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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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取得一笔全年一次性奖金,能否一部分单独计税,另一部分并入综合所得计税?

发布日期:2026-02-25 09:09来源:厦门税务

答:不可以。2027年12月31日前,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可以选择单独计税,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但是不能对同一笔奖金进行拆分。

大家可以通过上述四个税务机关的答复口径,可以看出税务机关对待全年一次性奖金分拆纳税问题的态度:
1、如果奖金是一次性发放的,则不能拆分计算,只能一次性全额适用计税方法;
2、如果企业分笔支付全年一次性奖金,则可分别适用不同的计税方法。
3、纳税人的所属企业可以在事前规划,全年一次性奖金发放的方式方法,可以决定一次性奖金的申报计税方法,可以在支付奖金前拆分,但不能在支付后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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