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市(州)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操作流程如下:
单位办税人员以“企业业务”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功能菜单进入。点击【新增报告】跳转新增报告界面。在新增报告页面,填写跨区域经营基本信息和跨区域经营合同等信息,填写完后点击【提交】,将跳转至提交成功界面,点击【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即可下载PDF格式表单,点击【返回首页】即可回到主界面,点击【继续办理】即可跳转至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功能界面。
完成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后,系统会自动完成报验,无需向生产经营地税务机关手动报验登记;若系统未自动完成报验,单位可自行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进入功能模块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