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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基工程”引领 制度集成创新 探索水资源税协同共治新路径
发布时间:2026-04-23   来源:中国税务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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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日,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在全国范围全面实施,这是国家深化资源税改革、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重大举措。海南省税务部门紧扣税费征管“强基工程”部署,将“数据赋能、制度创新、协同共治”核心要求融入改革全流程,通过税务地理信息应用系统(税即视系统)构建税源一张图可视化管理,探索出“数据智能分析、空间可视化治理、风险精准识别”的税源管理新路径,实现水资源费改税管理从“分散管控”到“系统共治”的升级转型。

 

01
锚定“强基工程”要求,以数据赋能筑牢税源治理根基

深入实施税费征管“强基工程”要求,以“数据工具赋能+数字化诊断创新”为路径,夯实基础管理提质根基,通过创新税费征管基础薄弱环节数字化诊断工具、提升税费源状况和风险漏洞感知能力,促进基层税务机关主动强化日常管理。税源管理模式作为水资源税征管的关键支撑,直接检验着数据赋能下征管工作的主动性与精准性。立足水资源税征管实际,海南省税务部门将技术创新与数据共享深度融合,推动税源管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转变,夯实征管工作基础。

构建空间可视化治理体系,实现税源监管“智能画像”。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明确对水资源严重短缺和超载地区取用水从高计税,纳税人对该类区域的申报准确性直接影响税额核定精准度。对此,海南省税务局依托税即视系统,将水务部门共享的超采和临界区矢量数据、纳税人申报的取水口税源信息及落点位置进行整合投射,通过三项信息落点图层的叠加比对,实现税源信息与超载区划“一张图”可视化管理,借助空间智能研判功能自动识别申报错误,从源头提升税源数据质量。

深化多维数据融合应用,实现隐形税源“精准制导”。在“物理扫描”层面,海口、澄迈等地税务部门与水务部门建立供水管网空间地理信息共享机制,通过系统叠加分析企业位置与管网分布,快速锁定管网覆盖范围外的高耗水企业,实现从“人找线索”到“数据定位”的转变。在“逻辑扫描”层面,琼海、文昌等地税务部门深度挖掘增值税发票等税收大数据价值,通过分析企业取水设备采购、发票开具等信息,精准识别生产规模与用水量严重不符的“隐形户”,构建更为精准的监管模式。

 

02
聚焦协同共治核心,以制度创新规范取水量核定标准

深入实施税费征管“强基工程”要求,以“数据+规则+责任”为核心驱动,夯实数字化征管根基,2025年基本建成全链条税费申报管理机制。取水量核定作为水资源税数字化征管的核心支撑,直接检验数字化征管的精准度与公平性。紧扣“规范执法流程、强化部门协同”的强基导向,海南省税务部门联合水务部门以制度创新破题,构建“刚柔并济”的取水量核定体系,将“数据+规则”的治理理念落地为高效能的征管实践。

联合出台核定文件,实现取水量核定规范统一。两部门通过联合调研、多方论证,共同推动出台《关于做好未经批准擅自取水及其他无取水计量情形取水量核定工作的意见》,建立“执法联动+标准核定”的法治化征管模式,破解以往核定标准不统一、流程不规范的问题。该模式立足政策执行严肃性,兼顾企业实际经营差异性,推动取水量核定从“单一刚性”向“分类弹性”优化升级,为取水量核定提供清晰制度框架。

分类细化核定操作规则,提供基层征管清晰指引。针对不同违规情形与企业实际,进一步细化分类核定规则。一方面,坚守政策刚性底线,对严重挤占用水总量管控指标、破坏生态环境等情节特别严重的违规行为,严格按取水设施最大取水能力核定,彰显税收调控与生态保护立场;另一方面,体现执法温度与精准性,引入“企业自证”机制,情节较轻的,允许取水单位自行提供取水量证明,经水务部门审查后作为核定依据,确保结果贴近企业实际。该制度创新既保障了国家税收利益,又充分兼顾企业实际,有效化解涉税争议,提升了政策执行的公信力与认可度,为水资源税改革稳步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同时,针对企业无法提供产量产值、用水效率等信息的特殊情形,明确具体核定标准与计算方法,为基层征管提供可直接参照的操作依据,有效厘清职责衔接模糊地带,凝聚跨部门治税合力。

 

03
深化“强基工程”实践,以机制重构打造长效共治格局

深入实施税费征管“强基工程”要求,以“持续深化部门协作互助”为抓手,夯实跨部门共治根基。跨部门协同模式作为水资源税长效监管的关键支撑,直接检验共治体系的稳定性与效能性。海南省税务部门紧扣“建章立制、流程再造”的强基导向,联合水务部门在数据赋能、标准核定的基础上推进机制重构,推动跨部门协同从“事中配合”向“流程共治”转变,构建长效监管体系,将国家税务总局“拓展深化税费协同共治”的治理理念落地为可复制的征管实践。

制定协同监管操作手册,明确跨部门协作“权责清单”。联合制定《无证取水企业水资源税监管协作操作手册》,建立“手册式指引+清单式明责”的标准协作范式。该手册将实践中成熟的协作模式固化为标准化制度规范,构建三大核心机制:一是协同明责机制,清晰界定水务部门在取水许可、水量核定、违法认定等方面以及税务部门在税款征收、风险分析、涉税处理等方面的主体责任,确保权责清晰、各尽其职;二是协同标准机制,对线索共享、联合核查、文书送达等关键环节进行标准化设计,形成统一规范的协同路径,保障衔接顺畅、运作高效;三是协同聚力机制,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进展、研判问题,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联络与线索对接,持续巩固协同纽带。

完善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构建监管治理“智慧联网”。以数据共享为支撑,进一步完善税务与水务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实现取水许可、水量核定、管网分布等水务数据与税收申报、发票开具、税源登记等税务数据的常态化共享,打破部门信息壁垒。在全链条征管环节深化数据比对分析,实现监管风险的精准预警与快速处置,推动跨部门监管从“经验判断”向“数据研判”转变,显著提升征管效能。2025年,税务部门累计向水务部门移送无证取水线索203条,经核实确认无证取水企业164户,较征收水资源费时期增长27.9%,有效遏制了非法取水行为,维护了水资源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水资源税征管新模式的海南实践是税费征管“强基工程”在水资源税征管领域的落地推进与创新发展。其核心亮点在于通过三大首创性探索,系统性提升了水资源税治理能力——以“数据共享+技术赋能”实现税源治理精准化,以“执法联动+标准核定”实现征管流程规范化,以“手册式指引+清单式明责”实现跨部门协同制度化。这一实践不仅有效破解了水资源税征管中的核心症结,筑牢了征管基础、提升了监管效能、优化了营商环境,更构建了“税务主导、水务协同、数据驱动、法治保障”的跨部门共治新格局。海南省税务部门将持续深化水资源税共治实践,不断完善协同机制、拓展数据应用、优化征管服务,为全国水资源税改革与税费征管“强基工程”深入实施提供更多鲜活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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