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规定“第六条: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因此个人因未休带薪年假取得的补助属于与任职受雇相关的工资薪金所得需并入发放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规定“第六条: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因此个人因未休带薪年假取得的补助属于与任职受雇相关的工资薪金所得需并入发放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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