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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知识】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个人所得税相关问题
发布时间:2026-06-05   来源:上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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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

申税小微,我为企业提供劳务取得报酬,企业叫我去税务局代开发票,在代开发票环节需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呀,这里面到底有什么规则呢?

申税小微

对自然人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代开发票的,在代开发票环节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个人所得税由扣缴义务人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预扣预缴(或代扣代缴)和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代开发票单位在发票备注栏内统一注明“个人所得税由支付人依法扣缴”。

对自然人纳税人取得除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外的所得,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

小李

那如果我取得了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扣缴义务人应该如何帮我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呢?

申税小微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预扣预缴的方式略有区别,申税小微已经帮大家整理好了,让我们一起看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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