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答疑
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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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与有建筑资质的公司签订的建筑垃圾清运服务,是否需要按照建设工程合同缴纳印花税?
发布时间:2026-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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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12366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 规定: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


 


根据《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合同(指书面合同),包括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租赁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财产保险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书据,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转移),股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应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营业账簿;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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