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当月红冲的,以销售折让的方式开具的红字发票不会恢复额度。根据业务规则,开具蓝字数电票当月又开具红字数电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同步增加其当月剩余可用额度;跨月开具红字数电票,电子发票平台不增加其当月剩余可用额度。对于销售折让的情形,也不会增加其可用发票额度。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江西税务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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