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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您请教一个问题:小规模纳税人收到专票正常列支,是否有税务风险,是不是不应该收专票?
发布时间:2026-06-11   来源:郝守勇税库 作者:郝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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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

老师,向您请教一个问题:小规模纳税人收到专票正常列支,是否有税务风险,是不是不应该收专票

答复:

小规模可以收专票、正常列支,不违法的。没有任何规定禁止小规模收专票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收到专票后,只需将价税合计金额全额计入成本或费用,账务处理与普票一致,不会因未抵扣而产生税务风险。

建议:

建议小规模期间能取得专票就取得专票。主要是未来抵扣需求若小规模纳税人因销售额超标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此前取得的专票可在登记后用于抵扣进项税额,减少税负。若未取得专票,登记后可能因缺乏进项票据导致初期税负过高。

主要是未来身份转换:若小规模纳税人后续转为一般纳税人,已取得的专票可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号第七条规定,对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已按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增值税的,纳税人应按一般纳税人逐期更正申报。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已经取得但未确认用途的增值税扣税凭证,逐期进行抵扣用途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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