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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七个税务风险点
发布时间:2026-06-11   来源:海湘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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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编辑汇总:阿康小财税

发布日期:2026年4月13日-2026年6月2日

一、纳税缴费信用是资产,失信受损,守信受益!

风险点:经营主体涉税涉费违法失信行为将影响纳税缴费信用级别。信用级别低将被列入重点监控对象,在发票领用、出口退税等方面受到严格限制。相关部门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其他严格管理措施。经营主体涉税涉费违法失信行为将影响纳税缴费信用级别。信用级别低将被列入重点监控对象,在发票领用、出口退税等方面受到严格限制。相关部门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其他严格管理措施。

政策依据:根据《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税务机关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对不同信用级别的经营主体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

二、增值税申报收入=开票收入+未开票收入,切勿漏报!

风险点:增值税申报收入包括所有开票和未开票收入。企业通过隐瞒未开票收入控制销售额以减少应纳税额,涉嫌偷税,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政策依据:增值税申报收入包括所有开票和未开票收入。企业通过隐瞒未开票收入控制销售额以减少应纳税额,涉嫌偷税,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替票”入账风险高,业务、发票须一致。

风险点:用A发票报销B费用,或用油费票顶替奖金,扭曲业务实质,属于虚开发票及偷税行为。不仅相关支出不得税前扣除,还将面临补税、罚款,甚至刑事责任。

政策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及第三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开发票;违反规定虚开发票的,将受严厉处罚。

四、银行存款账户须全报,逾期:漏报有风险。

风险点:企业开设的所有存款账户,均需自开立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告。若少报、漏报或逾期未报,将被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还将影响纳税信用评级。

政策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七条及第六十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违者将受处罚。

五、非研发人员从事研发活动加计扣除要合规

风险点:企业在无法提供工时分配记录等佐证资料的情况下,将非全职研发人员工资、非研发专用设备折旧额全额计入研发费用,存在多加计扣除风险,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政策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第一条和第二条,企业应对同时从事非研发活动的研发人员和仪器设备,记录活动情况,将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六、研发人员≠全体员工“直接从事"概念勿混淆

风险点:企业将不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管理人员、会计、后勤的工资薪金计入人员人工费用,存在多计研发费用风险,实际不得加计扣除。

政策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第条,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

七、研发设备“三清"管理用途清、记录清、分配清

风险点: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折旧费可加计扣除。但同时用于非研发活动的,应对设备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按合理方法(如实际工时占比)在研发费用与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政策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折旧费指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I旧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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