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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给公司提供临时服务,需要开具发票吗?
发布时间:2026-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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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是的,您需要为该公司开具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您给公司提供了服务,收取了劳务报酬,属于收款方,需要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虽然您不具备开票条件,但如果您需要临时使用发票,可以凭有关的书面证明(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和身份证明等资料,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有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可以自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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