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应税交易,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二)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无偿转让货物;
(三)单位和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不动产或者金融商品。
买一送一实务理解
1.送的是货物:《增值税法》第五条规定需要视同销售,虽争议已久,建议按照北京税务公众号文章《我公司采用买一赠一的销售方式,需要视同销售吗?》(2025年11月3日):其实对于采用买一赠一等方式销售,如果符合国税函[2010]56号对于折扣销售规定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2.送的是服务:按照《增值税法》第五条规定不需要视同销售,如买房送物业,如销售不动产按照一般计税,同时房地产从物业公司购买的“物业费”取得专票,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