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单位:上海市税务局
答复内容:您好:
您的提问收悉。现针对您的提问简要回复如下:
您可以通过补充附营行业信息来解决。
第一步: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选择【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
第二步: 进入变更页面后,点击【新增】,在变更项目中选择【国标行业(附)】;
第三步:选定【国标行业(附)】后,在“变更后内容”处点击【新增】,选择需要增加的行业,点击【确定】即可。系统提示“保存成功”后,即完成信息添加;
第四步:完成行业信息变更后,返回“应申报税费种信息报告”模块,点击“新增”按钮,根据新增的行业信息补充相应的税费种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