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阅文集团发布公告称,其旗下一家附属公司(“该附属公司”)根据税务局的通知,就其与新疆霍尔果斯附属公司相关的涉税风险开展了自查。经自查并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该附属公司需就2020年至2022年度的企业所得税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合计约人民币3亿元。公告明确,该事项不涉及行政处罚。
猜测这又是一起针对关联交易的反避税检查,其核心在于判断利润转移是否具备商业实质,价格是否公允。
一、霍尔果斯的税收洼地属性
新疆霍尔果斯是我国较为知名的“税收洼地”之一。除可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15%优惠税率外,符合条件的企业还可享受“五免五减半”政策,这使得霍尔果斯曾一度成为文娱、咨询、投资类企业集中注册的热门地。
二、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利润
于是部分企业通过在霍尔果斯设立附属公司,以关联交易形式将利润注入该地公司,实现整体税负下降。这种安排是否合规,关键在于:
1、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2、是否具备商业实质,同时低税负地区公司是否具备实质经营。
三、滞纳金 vs 利息
一般反避税调整应该按日加收利息,但此次阅文集团是在税务机关通知后主动开展自查并补税,所以此次补税涉及滞纳金而非利息。
该案例再次印证:任何脱离业务实质、单纯依赖地方税收洼地进行利润转移的筹划安排,均可能面临补缴税款的风险。
